《成都市重点研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成科字〔2022〕64号)

成都市的企业可申报本政策,补贴口径:最高1000万;由成都市科学技术协会发布(2023-01-03)。

发文机构:成都市科学技术协会|地区:成都市|补贴:最高1000万|发布:2023-01-03

文件依据:政府官网原文

有效期:2023-01-03 至 2027-01-03(截至 2026-09-24 在有效期内)。

基础研究项目资助

政策解读

• 自主选题项目:经评审择优,给予最高10万元前资助 • 需求引导项目:经评审择优,给予最高20万元前资助 • 项目执行期均不超过2年

补贴要点

自主选题最高10万元,需求引导最高20万元

申请条件

条件1:申报单位须为在蓉高校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省市备案新型研发机构或建有市级以上(含)科技创新平台的企业 条件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博士学位或获得硕士学位4年(含)以上 条件3: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未主持过市级以上(含)科技计划项目的科研人员

办理流程

第一步:关注市科技局发布的项目申报指南 第二步: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提交 注意事项:同一年度限申报1项前资助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技术创新研发项目资助

政策解读

• 重点项目:经评审择优,给予最高200万元前资助,执行期≤2年 • 一般项目:经评审择优,给予最高20万元前资助,执行期≤1年 • 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补贴要点

重点项目最高200万元,一般项目最高20万元

申请条件

条件1:申报单位须为在蓉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条件2:企业牵头申报需提供自筹资金 条件3: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办理流程

第一步:查阅年度申报指南明确项目类别和方向 第二步:组织团队编制申报书并提交 注意事项:同一年度限申报1项前资助项目;经费分批拨付(重点项目首次50%)

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资助

政策解读

• 经评审择优,给予最高1000万元前资助 • 支持经费根据项目基础条件、实施方案、绩效目标、应用前景等综合确定 • 项目执行期不超过3年 • 需由链主企业、龙头企业或科技领军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

补贴要点

最高1000万元

申请条件

条件1:申报单位须为成都市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行业龙头企业或科技领军企业 条件2:需联合产业链上下游单位组建创新联合体 条件3:企业牵头需提供自筹资金

办理流程

第一步:确认企业是否属于重点产业链链主或龙头企业 第二步:联合上下游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明确任务分工与成果权属 注意事项:项目经费分批拨付(首次50%),执行期最长3年

成果转化示范项目资助

政策解读

• 普通成果转化项目:经评审择优,给予最高200万元前资助,执行期≤2年 •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成果或国家科技奖成果在蓉转化:给予最高1000万元前资助,执行期≤3年

补贴要点

普通成果最高200万元,国家级成果最高1000万元

申请条件

条件1:申报单位须为在蓉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条件2:应为创新成果的主要开发或应用单位 条件3:成果需具有良好市场前景或对城市治理有重大支撑作用

办理流程

第一步:确认成果来源及是否属于国家级项目成果 第二步:准备成果转化方案和应用场景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国家级成果转化项目执行期最长3年,经费分批拨付(首次50%)

科技人才支撑项目资助

政策解读

• 创新项目:给予100万元前资助,执行期≤2年 • 创业项目:按实缴注册资本金10%给予最高50万元后补助 • 创客项目:按国家级奖项等级分别给予50万元(一等奖)、30万元(二等奖)、20万元(三等奖)后补助

补贴要点

创新项目100万元;创业项目最高50万元;创客项目20-50万元

申请条件

条件1(创新):须为市级及以上科技类人才计划(非创业类)入选者 条件2(创业):须为国内公立高校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全职科研人员,或国(境)外高校全职科技人员 条件3(创客):须获国家部委主办科技类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赛三等奖(铜奖)及以上

办理流程

第一步:确认自身符合哪类人才身份(创新/创业/创客) 第二步:创新项目需申报前资助,创业/创客项目需完成企业注册或获奖后申请后补助 注意事项:创业项目补助基于实缴注册资本,创客项目无需评审直接审核认定

科技创新合作项目资助

政策解读

• 国际/港澳台合作:对联合研发投入≥50万元的,按实际投入20%给予最高100万元后补助 • 区域合作(成渝、成都都市圈):经评审择优,给予最高50万元前资助,执行期≤2年

补贴要点

国际/港澳台合作最高100万元;区域合作最高50万元

申请条件

条件1:申报单位须为在蓉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或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条件2(国际):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也可申报国际/港澳台合作项目 条件3(国际):联合研发投入须达到50万元(含)以上

办理流程

第一步:确认合作对象(国际/港澳台 或 成渝区域)及合作形式 第二步:国际项目需先投入并保留研发费用凭证;区域项目需申报前资助 注意事项:国际项目为后补助,需提供研发投入证明;区域项目执行期≤2年

校企协同创新项目资助

政策解读

• 采取后补助方式,按实际研发投入的15%给予最高100万元经费支持 • 需由企业提出需求并先期投入,联合知名高校院所开展关键技术研发

补贴要点

按研发投入15%比例给予最高100万元

申请条件

条件1:申报单位须为在蓉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或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条件2:需联合知名高校院所共同开展研发 条件3:企业需先期投入研发经费

办理流程

第一步:企业先行投入研发经费并与高校院所签订合作协议 第二步:项目完成后申请后补助,提供研发投入凭证 注意事项:补助比例15%,上限100万元;不支持联合申报(但实际需校企合作)

国家级科技项目配套资助

政策解读

•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按国家实际到位经费(扣除外拨)的15%给予最高200万元后补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中外合作项目按10%最高20万元) • 国家科技奖励:按国家奖励经费1:1比例配套资助

补贴要点

国家项目配套最高200万元;国家奖励1:1配套

申请条件

条件1(项目):须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等项目第一承担单位,且为在蓉企业或省市备案新型研发机构 条件2(奖励):须为国家最高科技奖获奖者,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第一获奖者,或科技进步奖第一承担单位课题组人员 条件3:单位注册地须在成都市

办理流程

第一步:确认已获批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或获得国家科技奖励 第二步:准备国家立项文件或获奖证书及经费到账证明 注意事项:配套资助为后补助,无需申报项目,只需审核认定;同一项目不重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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