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若于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
成都市的企业可申报本政策,补贴口径:最高500万;由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2025-01-07)。
发文机构: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地区:成都市|补贴:最高500万|发布:2025-01-07
文件依据:成办规(2025)1号|政府官网原文
有效期:2025-02-07 至 2027-02-07(截至 2026-09-24 在有效期内)。
省级首台(套)产品销售奖励配套
政策解读
对获得省级首台(套)产品销售奖励的研制单位和应用单位,分别给予省级财政支持额度30%的配套补助 单个单位最高可获300万元补助
补贴要点
按省级奖励金额的30%配套,最高300万元
申请条件
须已获得省级首台(套)产品销售奖励 研制单位或应用单位身份明确
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报并获得省级首台(套)产品销售奖励 第二步:向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提交配套补助申请 注意事项:省、市奖励不重复享受,就高不就低
市级首台(套)产品销售奖励
政策解读
对市级认定的首台(套)产品,非关联销售额达100万元及以上,按年度实际销售额分档奖励 销售额100万–500万部分:奖励不超过10% 销售额500万–2000万部分:奖励不超过5% 销售额2000万–1亿部分:奖励不超过4% 销售额超1亿部分:奖励不超过2% 单个项目最高奖励500万元,研制单位与应用单位按3:7分配
补贴要点
按销售额分档奖励,最高500万元
申请条件
产品须经市级首台(套)认定且在有效期内(3年) 非关联销售额须达100万元(含)以上 一个自然年度内申报一次 不得同时享受省级同类销售奖励(就高不就低)
办理流程
第一步:完成市级首台(套)产品认定 第二步:在一个自然年度结束后统计非关联销售额 第三步:通过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申报奖励 注意事项:优先申报省级奖励;服务重大战略项目可申请“一事一议”
融资租赁购置首台(套)产品补贴
政策解读
通过直租方式融资租赁购置首台(套)产品用于设备更新或技改 合同总额不低于100万元 给予单一年度租金不超过8%的一次性事后补贴 单个企业累计补贴不超过300万元
补贴要点
租金8%补贴,单企最高300万元
申请条件
采用直租融资租赁方式购置首台(套)产品 合同总额不低于100万元 用途限于设备更新、技术改造等
办理流程
第一步:签订直租融资租赁合同(总额≥100万元) 第二步:完成首台(套)产品交付并投入使用 第三步:向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申请租金补贴 注意事项:补贴为一次性事后兑现
首台(套)保费配套补贴
政策解读
对获得国家或省级首台(套)保费补贴的产品研制单位 按产品年度核定保费的最高5%给予配套补贴 单个产品每年配套补贴不超过300万元 配套总额不超过年度核定保费的90%
补贴要点
按保费5%配套,最高300万元
申请条件
产品须获得国家或省级首台(套)保费补贴 申请主体为产品研制单位 单个产品每年仅享受一次,就高不重复
办理流程
第一步:成功申报国家或省级首台(套)保费补贴 第二步:向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提交配套补贴申请 注意事项:单个产品每年保费配套就高不重复,总额不超过保费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