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成都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成都市的企业可申报本政策,补贴口径:原文未明确补贴金额;由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2025-07-16)。
发文机构: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地区:成都市|发布:2025-07-16
文件依据:成经信规〔2025】11号|政府官网原文
有效期:2025-08-16 至 2027-08-17(截至 2026-09-24 在有效期内)。
成都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及配套奖励
政策解读
• 获得市级首台(套)认定的产品可享受销售奖励、融资租赁支持、保险配套等政策(具体金额需参照成办规〔2025〕1号文件) • 省级认定产品在蓉销售可享市级配套奖励(免申即享) • 市级认定产品销售后可申报应用补助(需主动申报) • 融资租赁市级首台(套)装备可获支持 • 首台(套)产品纳入《公告》有效期3年,作为享受政策依据
补贴要点
原文未明确补贴金额
申请条件
条件1:研制单位须为依法经营的企业或组织,近三年信用良好,无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或突发环境事件 条件2:产品必须列入《成都市首台(套)推广应用指导目录》 条件3:产品技术达到国内先进及以上水平,并通过CMA或CNAS性能检测,参数不低于目录要求 条件4: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研发或合法受让) 条件5:产品研制完成距申请认定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需特殊资质的从获批日起算)
办理流程
第一步:关注市经信局发布的《市级目录》征集通知(每年一次) 第二步:产品符合目录后,按属地向区(市)县工信部门提交认定申请(或备案省级/国家级认定证书) 第三步:认定通过后获得《公告》及证书(有效期3年) 第四步:根据《政策》条款,通过“天府蓉易享”平台申报销售奖励或融资租赁支持(部分条款免申即享) 注意事项:所有支持政策均要求产品在《市级目录》内,且认定有效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