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双流区激励博士后工作创新发展七条措施实施细则
成都市的企业可申报本政策,补贴口径:最高30万;由成都市双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2026-05-26)。
发文机构:成都市双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区:成都市|补贴:最高30万|发布:2026-05-26
文件依据:双人社发〔2026〕6号|政府官网原文
有效期:2026-06-27 至 2031-01-17(截至 2026-09-24 在有效期内)。
博士后平台设立与升级资助
政策解读
首次获批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给予设站单位30万元一次性资助 首次获批省级创新实践基地,给予20万元一次性资助 省级平台升级为国家级,按差额补足(即再补10万元) 取得独立招收资格的博士后工作站,给予10万元一次性资助
补贴要点
国家级30万、省级20万;升级补差额;独立招收资格10万
申请条件
2025年2月15日后新获批国家级/省级博士后平台(不含分站) 或在2023.2.15–2025.2.14期间获批但未享受过旧政策 自获批起2年内须招引至少1名博士后进站 升级类仅限先有省级基地再获批国家级工作站的单位
办理流程
无需主动申报(免申即享) 系统自动核查设站及进站信息 资金在首次申报博士后生活资助时同步兑现 注意事项:以市/省人社部门发文时间为准
博士后平台运营奖励
政策解读
经人社部或省人社厅评估为优秀的博士后平台,奖励10万元 每个自然年招引至少3名博士后进站的平台,奖励5万元
补贴要点
评估优秀奖10万;年度招引3人以上奖5万
申请条件
2025年2月15日后获评国家级或省级优秀博士后工作站/基地 或每年招引≥3名博士后(含在职与非在职)
办理流程
免申即享 区人社局通过上级文件自动识别 在申报博士后生活资助时同步兑现 注意事项:招引人数不区分在职/非在职
博士后引荐与招引奖励
政策解读
博士生导师等成功引荐1名博士后入站企业平台,奖励2万元 每人每年最高累计6万元 企业每招引1名博士后进站,补助3万元
补贴要点
引荐人每成功1人奖2万(年上限6万);企业每招1人补3万
申请条件
2025年2月15日后成功引荐博士进入企业博士后平台 引荐人须为博士生导师、合作导师或博士后人才(不含自我引荐) 企业招引博士后,若博士先入职须在9个月内完成进站
办理流程
引荐人需线上提交申报表及确认书等材料 企业招引补助免申即享 通过双流区人才综合服务平台(https://slrc.d3ata.com:1443)申报 注意事项:同一博士后仅认定1名引荐人
博士后生活资助
政策解读
非在职博士后分三阶段共可获30万元生活资助(5+10+15) 在职博士后每阶段3万元,共9万元 可与省、市博士后资助叠加享受
补贴要点
非在职:进站5万+中期10万+出站15万;在职:每阶段3万
申请条件
2025年2月15日后进站,或在此前进站但符合过渡条件 非在职博士后须在设站单位参保(养老保险) 在站时间≤4年,中途退站或二次进站不享受 已享受双流区人才生活补贴、成都安家补贴等的不再重复享受
办理流程
登录双流区人才综合服务平台提交申请表及考核证明 分阶段申报(进站/中期/出站) 注意事项:出站与中期考核间隔不得超过2个自然年
博士后培优成长支持
政策解读
获国家或四川省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直接认定为双流区C类人才 享受每年2.4万元“悦航都”服务 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等,区级按1:1配套资助
补贴要点
C类人才认定+配套科研资助(1:1,上不封顶)
申请条件
2025年2月15日后在企业博士后平台在站 获得国家级或省级博士后创新人才项目或特别科研资助
办理流程
免申即享 区人社局根据上级资助文件自动拨付 配套资金由设站单位与博士后签订使用协议并备案 注意事项:仅限企业平台,流动站不适用
博士后就业与创业支持
政策解读
出站后首次在双流就业满1年,资助10万元(分2年发放) 在双流创办科技型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创业启动资金 参加市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获奖,按奖金1:1配套,最高30万元
补贴要点
就业资助10万;创业启动资金10万;大赛配套最高30万
申请条件
出站后与双流企事业单位签3年及以上合同,工作满12个月 创业企业须2025.2.15后成立,注册资本≥100万元,实缴≥10万元 申请人持股≥30%,任法定代表人等核心职务,员工≥3人 大赛须为省市级以上主办,博士后须为项目负责人
办理流程
就业/创业/大赛奖励均需线上申报并提交纸质材料 创业类需提供验资报告和信用报告 大赛第二笔奖励需补充出站后就业证明 注意事项:已获成都市留蓉生活资助者不得重复享受就业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