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双流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扶持政策》的通知
成都市的企业可申报本政策,补贴口径:最高200万;由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2025-11-04)。
发文机构: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区:成都市|补贴:最高200万|发布:2025-11-04
文件依据:双办发〔2025】13号|政府官网原文
有效期:2025-12-04 至 2026-12-31(截至 2026-09-24 在有效期内)。
支持企业上规上限奖励
政策解读
• 首次纳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服务业或商贸企业,一次性奖励7万元 • 首次上规的住宿餐饮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 • 第二年继续稳定在库的,服务业/商贸企业再奖4万元,住宿餐饮再奖3万元
补贴要点
首次上规服务业/商贸企业7万元,住宿餐饮3万元;次年稳规分别4万、3万元
申请条件
条件1:在双流区依法经营且符合产业导向 条件2:首次向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报送统计数据 条件3:第二年继续稳定报送数据(适用于次年奖励)
办理流程
第一步:完成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首次申报 第二步:由区商务局或统计局通知申报奖励 注意事项:次年奖励需连续在库并稳定报送数据
服务业企业做大规模奖励
政策解读
• 营收≥1亿元的5类企业(道路运输、多式联运、科技服务、租赁商务、房地产业非开发),每净增2000万元奖4万元,最高30万元 • 营收≥2000万元的3类企业(仓储、互联网、软件信息),每净增1000万元奖2万元,最高20万元 • 营收≥1000万元的3类企业(居民服务、文体娱乐、水利环保),每净增500万元奖1万元,最高10万元 • 所有企业需营收同比增速≥当年双流区行业平均增速
补贴要点
按行业分档,最高30万元(每净增2000万奖4万)
申请条件
条件1: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速达到当年双流区行业平均增速 条件2:按行业分类满足对应营收门槛(如道路运输业需达1亿元以上)
办理流程
第一步:确保年度营收增速达标并完成统计报送 第二步:关注区商务局申报通知,提交营收增长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奖励按净增量计算,需提供审计或税务佐证
批发零售住宿餐饮销售增长奖励
政策解读
• 批发企业:销售额≥2亿元,每净增2000万元奖2万元,最高100万元 • 零售企业:销售额≥1亿元,每净增1000万元奖2万元,最高200万元 • 住宿餐饮企业:营业额≥1000万元,每净增100万元奖1万元,最高50万元 • 所有企业需年销售额(营业额)增速≥当年双流区行业平均增速
补贴要点
批发最高100万、零售最高200万、住宿餐饮最高50万
申请条件
条件1:年销售额(营业额)增速达到当年双流区行业平均增速 条件2:批发企业销售额≥2亿元,零售≥1亿元,住宿餐饮≥1000万元
办理流程
第一步:确保销售额/营业额达标并完成统计报送 第二步:在区商务局组织申报时提交销售增长证明 注意事项:以国家统计平台或税务数据为准
餐饮品牌创建奖励
政策解读
• 获评“老字号”“米其林”“黑珍珠”的餐饮企业: - 年营业额500万–1000万:最高奖30万元 - 1000万–3000万:最高奖60万元 - 3000万以上:最高奖100万元 • 新获评“名店”“名厨”“名小吃”“特色小店”等荣誉: - 国家级奖10万元,省级5万元,市级3万元
补贴要点
老字号/米其林/黑珍珠最高100万;名店名厨等最高10万
申请条件
条件1:获得指定餐饮荣誉(如米其林、黑珍珠、老字号等) 条件2:按年度营业额分档(500万起) 条件3:“名店名厨”类需为新获评国家级/省级/市级荣誉
办理流程
第一步:取得相关荣誉认定文件 第二步:按区商务局通知提交营业额证明及荣誉证书 注意事项:奖励为一次性,同一企业不同荣誉可叠加(非同类)
住宿业引流奖励
政策解读
• 旅行社组织旅游团体在双流区住宿: - 年接待5000人次及以上:奖励3万元 - 10000人次及以上:奖励5万元 • 需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
补贴要点
旅行社带团住宿达5000人次奖3万,10000人次奖5万
申请条件
条件1:为旅行社企业 条件2:组织旅游团体在双流区住宿 条件3:年住宿人次达5000人或10000人以上
办理流程
第一步:保存团队住宿凭证(发票、名单等) 第二步:向区文旅局或商务局申请人次认定 注意事项:仅限组织外地或外地游客团体住宿
消费新场景及商业载体奖励
政策解读
• 打造消费新场景并获评国家级/省级/市级称号: - 在上级奖励基础上,再奖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 • 统一管理的商业综合体等,按年销售额增量奖励: - 增量1–3亿元:最高30万元 - 3–5亿元:最高50万元 - 5–10亿元:最高100万元 - 10亿元以上:最高150万元 • 需事前备案且统一物业、统一核算
补贴要点
国家级场景奖200万;商业体增量最高奖150万
申请条件
条件1:项目经事前备案并获评国家级/省级/市级消费场景等称号 条件2:商业综合体等需统一物业管理、统一核算 条件3:年销售额增量达对应档次(最低1亿元)
办理流程
第一步:项目启动前向区商务局备案 第二步:获评称号或实现销售增量后提交认定材料 注意事项:需提供统一核算证明及增量审计报告
知名商业零售首店引进奖励
政策解读
• 新引入并经市商务局认定的首店: - 中国(内地)首店:奖励12万元 - 西南首店:奖励7万元 - 成都首店:奖励5万元
补贴要点
中国内地首店12万,西南首店7万,成都首店5万
申请条件
条件1:为新引入的商业零售首店 条件2:经市商务局认定为首店(中国内地/西南/成都)
办理流程
第一步:门店开业后申请市商务局首店认定 第二步:凭认定文件向双流区商务局申报奖励 注意事项:以市商务局认定结果为准
电子商务企业争先创优奖励
政策解读
• 首次获评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园区):奖励50万元 • 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奖励20万元 • 市级创新型电子商务企业:奖励10万元
补贴要点
国家级电商示范50万,省级20万,市级10万
申请条件
条件1:首次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电商示范或创新称号 条件2:为企业或园区主体
办理流程
第一步:取得官方电商示范或创新认定文件 第二步:向区商务局提交申报材料 注意事项:仅限首次获评,复评不重复奖励
生产制造企业拓展电商渠道奖励
政策解读
• 生产制造企业成立独立核算电商公司或运营总部 • 首次纳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 • 在第二条上规奖励基础上,额外奖励10万元
补贴要点
额外奖励10万元(叠加第二条)
申请条件
条件1:原为生产制造企业(属制造业) 条件2:成立独立核算的电商销售公司或运营总部 条件3:该电商主体首次纳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
办理流程
第一步:设立独立电商公司并完成工商登记 第二步:纳入统计直报平台后同步申报第二条及本条奖励 注意事项:需提供独立核算证明及制造业主业证明
楼宇等级评定及规模奖励
政策解读
• 首次获评甲级写字楼:奖励50万元 • 首次获评成都市专业(特色)楼宇:奖励30万元 • 复评成功:甲级奖10万元,专业楼宇奖5万元 • 楼宇面积≥5000平方米、入驻率≥70%、年度汇算产值首次达10亿元:奖50万元 • 产值超10亿元部分,每增1亿元奖1万元,单栋最高200万元
补贴要点
甲级写字楼50万,专业楼宇30万;产值超10亿最高奖200万
申请条件
条件1:楼宇首次或复评获得甲级或专业(特色)楼宇称号 条件2:面积≥5000平方米且整体入驻率≥70% 条件3:年度汇算产值首次达10亿元或更高
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楼宇等级评定或核算年度产值 第二步:向区商务局或投促局提交认定及产值证明 注意事项:同时获评多个称号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总部企业认定奖励
政策解读
• 首次认定为省级总部企业的服务业企业:在上级奖励基础上,再奖20万元 • 首次认定为市级总部企业:再奖10万元
补贴要点
省级总部再奖20万,市级再奖10万
申请条件
条件1:为服务业企业 条件2:首次被认定为省级或市级总部企业 条件3:已享受上级总部奖励
办理流程
第一步:完成省/市总部企业认定程序 第二步:凭认定文件向区商务局申报叠加奖励 注意事项:仅限服务业企业,制造业总部不适用
物流企业评级奖励
政策解读
• 首次获评AAAA级物流企业:奖励20万元 • 首次获评AAAAA级物流企业:奖励40万元 • 若从AAAA升至AAAAA,补足差额20万元
补贴要点
AAAA级20万,AAAAA级40万,升级补差额
申请条件
条件1:物流企业首次获评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评定的AAAA或AAAAA级 条件2:升级后可申请差额补奖
办理流程
第一步:取得中物联颁发的AAAA/AAAAA级证书 第二步:向区商务局或交通局提交奖励申请 注意事项:升级企业需提供前后等级证明以计算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