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
成都市的企业可申报本政策,补贴口径:无资金补贴;由成都市人民政府发布。
发文机构:成都市人民政府|地区:成都市
文件依据:成经信发〔2024〕4号|政府官网原文
有效期:2024-04-08 至 2029-04-08(截至 2026-09-24 在有效期内)。
成都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
政策解读
该政策主要提供资质认定和管理框架,不直接提供资金补贴。但获得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后: - 可优先申报国家、省、市技术创新项目 - 可获得工信部门的政策支持和服务 - 有助于提升企业创新形象和竞争力
补贴要点
原文未明确补贴金额
申请条件
条件1: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条件2:已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并正常运行1年以上 条件3: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需达到限定性指标(如制造业需6000万元以上,“三新”及软件产业需2000万元以上) 条件4: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需达到限定性指标(如制造业需250万元以上) 条件5: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需达到限定性指标(一般需20人以上) 条件6: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需达到限定性指标(如制造业需200万元以上) 条件7: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或重大质量、环保、安全事故
办理流程
第一步:关注市经信局年度认定通知\n第二步:准备《成都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报告》等材料\n第三步:向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申请\n注意事项:每年认定1次,需确保各项指标符合限定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