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报本政策,补贴口径:税收优惠为主。
发文机构:
文件依据:政府官网原文
有效期:原文未标注截止日期。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通过认定的企业可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法定税率为25%)。 资格期满当年重新认定前,可暂按15%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 无直接资金补贴,核心为税收减免政策。
补贴要点
原文未明确补贴金额
申请条件
企业须注册成立365个日历天数以上。 拥有在中国境内授权的有效知识产权(Ⅰ类或Ⅱ类),且权属人为申请企业。 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同期总收入比例不低于60%。 企业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不低于10%。 近三个会计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比例满足: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不低于5%;5000万元至2亿元的企业不低于4%;2亿元以上的企业不低于3%,且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发费用占比不低于60%。 企业创新能力评价综合得分达到70分以上(满分100分)。
办理流程
1. 对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进行自我评价;2. 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登记;3. 提交认定申请书及相关书面材料;4. 配合专家评审;5. 通过后获颁证书并到税务机关办理税收优惠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