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动成都东部新区先进制造业集群集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成都市的企业可申报本政策,补贴口径:最高2亿支持;由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发布(2026-03-02)。
发文机构: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地区:成都市|补贴:最高2亿|发布:2026-03-02
文件依据:成东管规〔2026〕3号|政府官网原文
有效期:2026-04-01 至 2031-04-01(截至 2026-09-24 在有效期内)。
支持企业生产线建设
政策解读
生产设备投资0.5亿元(含)—1亿元:按5%给予支持 生产设备投资1亿元(含)—3亿元:按8%给予支持 生产设备投资3亿元(含)—8亿元:按10%给予支持 生产设备投资8亿元(含)以上:按15%给予支持,最高2亿元
补贴要点
按生产设备投资的5%-15%给予支持,最高2亿元
申请条件
制造业增量项目 生产设备投资0.5亿元(含)以上 在项目落地后24个月内申请
办理流程
项目落地后24个月内,向所在产业园区提交生产设备投资证明及申请材料,经审核后兑现补贴。
支持“研发+制造”项目落地
政策解读
对符合条件的“研发+制造”一体化项目,给予500万元一次性奖励
补贴要点
500万元一次性奖励
申请条件
围绕政策列明的17个重点领域(如固态电池、车规级芯片、空天装备等)建设研发中心和制造基地 研发中心建成后,年度研发投入不低于3000万元 累计研发投入达5000万元(含)以上 生产制造基地建成投产并形成销售
办理流程
研发中心和制造基地均建成并满足研发投入及销售条件后,向园区管委会提交研发费用审计报告、销售证明等材料申请奖励。
吸引外商投资企业
政策解读
实到外资500万美元以下:每100万美元奖励5万元 实到外资500万美元(含)以上:每100万美元奖励10万元 最高奖励300万元
补贴要点
每100万美元实到外资奖励5万或10万元,最高300万元
申请条件
外商直接投资制造业企业 实到外资经商务部审核认定
办理流程
每年凭商务部FDI入账登记凭证及验资报告,向园区申请对应档次奖励。
支持提升新能源汽车配套能力
政策解读
首次成为新能源整车企业一级配套供应商 按年配套供货销售额的2%给予奖励 连续两年发放,累计最高500万元
补贴要点
按年配套销售额2%连续两年奖励,累计最高500万元
申请条件
属于动力电池、电机电控、智能座舱等核心零部件企业 首次成为新能源整车企业一级供应商
办理流程
取得整车厂一级供应商资质后,提供供货合同及发票,按年度申报奖励。
支持新能源专用车发展
政策解读
新车型首次纳入工信部《公告》且下线:每款奖励20万元 实现量产销售后:再奖励30万元/款 单户企业累计最高200万元
补贴要点
每款车型最高50万元奖励,单企累计最高200万元
申请条件
生产纯电动、氢燃料电池、甲醇燃料等专用车 车型首次进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 完成产品下线及后续量产销售
办理流程
车型公告发布后申请下线奖励;量产销售后凭销售发票申请二次奖励。
支持参与储能电站建设
政策解读
参与四川省内50兆瓦时及以上新型储能电站项目 企业供货量≥20兆瓦时 液态电池按10元/千瓦时奖励 固态电池按15元/千瓦时奖励 单户企业累计最高1000万元
补贴要点
液态电池10元/千瓦时、固态电池15元/千瓦时,最高1000万元
申请条件
为储能电池生产制造企业 参与项目装机容量≥50兆瓦时 实际供货量≥20兆瓦时
办理流程
项目验收后,凭储能电站验收文件及供货量证明申请奖励。
支持燃气轮机(含航空发动机)整机制造
政策解读
取得型号合格证(TC)、生产许可证(PC)、单机适航证(AC)或通过军工设计鉴定审查 产品下线并销售后,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励
补贴要点
300万元一次性奖励
申请条件
为燃气轮机或航空发动机整机总装制造企业 取得TC/PC/AC证书或通过军工产品设计鉴定 实现产品下线销售
办理流程
取得相关认证并完成首台销售后,提交证书及销售合同申请奖励。
支持关键零部件加工项目落地
政策解读
企业投产后年度营收首次突破2000万元 按实际营收的5%给予奖励 最高200万元
补贴要点
按营收5%奖励,最高200万元
申请条件
从事叶片、轮盘、轴承等关键零部件精密加工或机电系统制造 投产后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超2000万元
办理流程
年度审计报告确认营收达标后,向园区申请一次性奖励。
支持氢能及清洁能源装备示范应用
政策解读
氢能装备用于制储运加场景:按供货销售额3%奖励,最高500万元 燃气轮机、氢燃料电池等用于物流、应急发电、环卫等领域:按供货销售额5%奖励,最高300万元
补贴要点
按供货销售额3%或5%奖励,最高500万元或300万元
申请条件
产品应用于政策指定的氢能或清洁能源示范场景 有实际供货及销售
办理流程
提供应用场景合同及销售发票,按类别申报对应比例奖励。
支持智能制造装备整机及核心部件制造
政策解读
生产设备投资1000万元(含)—5000万元:按3%奖励,最高150万元 投资5000万元(含)以上:按第一条(5%-15%)执行
补贴要点
投资1000万–5000万按3%奖(最高150万);5000万以上按第一条执行
申请条件
属于工业机器人、数控机床、激光装备、电子制造等整机或核心部件制造 为增量项目 落地后24个月内申请
办理流程
项目落地24个月内,提交设备投资清单及发票,按投资规模对应条款申报。
支持企业进军一流供应链
政策解读
进入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十大军工集团等一级供应商名录 被评为卓越(金牌/优秀)供应商:200万元 被评为合格供应商:100万元 单户企业最高200万元
补贴要点
卓越供应商奖200万元,合格供应商奖100万元,单企最高200万元
申请条件
为智能制造装备企业 进入指定500强或十大军工集团一级供应商名录 获得卓越或合格供应商评级
办理流程
提供供应商名录证明及评级文件,向园区申请一次性奖励。
支持建设产业服务平台
政策解读
建设共享加工、3D打印、生物制造等制造服务平台 前3年按服务性收入的20%给予运营补贴 累计最高500万元
补贴要点
按服务收入20%补贴,3年累计最高500万元
申请条件
平台为非关联企业提供制造服务(打样、试制、工艺优化等) 平台已建成并运营
办理流程
平台运营后,按年度提交服务合同及收入证明,分三年申领补贴。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政策解读
通过银行贷款购置新设备≥500万元 按实际贷款利率50%(不超LPR)给予贴息 最长两年,累计最高100万元
补贴要点
贷款利息50%补助,最长两年,最高100万元
申请条件
用于新(改、扩)建生产线 贷款用于购置新设备≥500万元
办理流程
贷款放款后,凭贷款合同、设备采购发票及付息凭证申请贴息。
支持企业参与标准制(修)订
政策解读
主导制定国际标准:100万元 主导国家标准:50万元 主导行业标准:20万元 参与国际/国家/行业标准:20万/10万/5万元 同一标准仅可申请一次,累计最高150万元
补贴要点
主导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分别奖100万/50万/20万,参与则20万/10万/5万,累计最高150万元
申请条件
企业参与制造业标准制(修)订 在标准文本中列为主导或参与单位
办理流程
标准发布后,凭标准文本及企业署名页申请对应档次奖励。
支持租赁产业载体
政策解读
租赁厂房实施增量项目,5年内达亩均营收标准:按租金60%奖励,最高500万元 租赁厂房过渡生产,取得用地后:按过渡期租金90%补贴,最长3年,最高1300万元
补贴要点
租金60%奖励最高500万元;过渡期租金90%补贴最高1300万元
申请条件
租赁工业标准厂房实施增量项目 第一类:当年达到园区亩均营收准入标准 第二类:取得项目用地的过渡型企业
办理流程
第一类:每年达标后凭租金发票申请;第二类:取得土地证后,凭过渡期租赁合同及付款凭证一次性申请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