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市双流区深入推进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政策》的通知
成都市的企业可申报本政策,补贴口径:最高900万补助;由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2025-08-29)。
发文机构: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区:成都市|补贴:最高900万|发布:2025-08-29
文件依据:双办发〔2025〕10号|政府官网原文
有效期:2025-09-29 至 2028-09-29(截至 2026-09-24 在有效期内)。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
政策解读
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若认定当年营业收入达2000万元(含)以上,再叠加10万元奖励。 通过复审重新认定的高企,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补贴要点
首次认定10万元,叠加奖励10万元;复审5万元
申请条件
首次或复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首次认定企业若叠加奖励,需当年营收≥2000万元
办理流程
企业完成高企认定后,向双流区科技局提交申请材料,经审核公示后拨付奖励资金。
初创科技企业高成长奖励
政策解读
上年度营收在200万元(含)—1000万元(不含)的初创科技企业, 连续两年营收同比增速达30%(含)以上,奖励10万元; 达60%(含)以上,奖励12万元; 达100%(含)以上,奖励15万元。
补贴要点
10万、12万或15万元(按增速分档)
申请条件
企业为初创期科技型企业 上年度营收在200万元至1000万元区间 连续两年营收同比增速分别达30%、60%或100%以上
办理流程
企业准备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及营收证明,向区科技局申报,经审核后按增速档次兑现奖励。
企业牵头重大科技项目配套奖励
政策解读
企业牵头承担国家/省级‘揭榜挂帅’、重点研发专项等项目,且上级明确要求区级配套的, 按国拨经费的30%或省拨经费的15%给予奖励, 单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成果在双流产业化落地的,优先获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支持。
补贴要点
国拨经费30%、省拨15%,单企每年最高100万元
申请条件
企业牵头国家或省级重大科技项目 上级文件明确要求区级财政配套 项目经费已实际到账
办理流程
企业提供立项文件、经费到账凭证及配套要求依据,向区科技局申请配套奖励。
企业研发投入增量奖励
政策解读
年度研发投入≥100万元的科技型企业,按研发投入实际增量的5%给予奖励。 营收<5000万元且研发强度≥5%,最高奖30万元; 营收5000万元—2亿元且研发强度≥4%,最高奖50万元; 营收≥2亿元且研发强度≥3%,最高奖100万元。
补贴要点
按增量5%奖励,最高30万、50万或100万元
申请条件
年度研发投入≥100万元 满足对应营收规模及研发强度(R&D占比)要求
办理流程
企业提交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经区科技局审核后按标准兑现。
高能级创新平台产学研合作奖励
政策解读
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与非关联企业开展‘订单式’合作, 对取得重大技术突破和经济效益的项目,按实际交易额的20%给予奖励, 单个项目最高20万元,同一平台每年累计最高100万元。
补贴要点
按交易额20%奖励,单项目最高20万元,年度累计最高100万元
申请条件
为经认定的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或新型研发机构 与非关联企业签订技术合作合同并产生实际交易 项目经综合评审认定具有重大技术突破和经济效益
办理流程
平台提交合作合同、发票、成果证明等材料,经评审后兑现奖励。
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企业扩产奖励
政策解读
孵化器内企业到双流经开区、成都芯谷等园区购买工业用地或标准厂房扩产, 购买当年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且同比增幅≥30%, 给予载体运营方10万元/家奖励,同一载体每年最高100万元。
补贴要点
10万元/家,同一载体年度最高100万元
申请条件
企业由区内孵化器、加速器等载体培育 在指定园区购买厂房或用地用于扩产 购买当年营收≥1亿元且同比增幅≥30%
办理流程
载体运营方汇总符合条件企业信息及证明材料,统一申报奖励。
创新创业载体培育优质企业奖励
政策解读
市级以上载体新培育: - 国家高企、省瞪羚企业:2万元/家;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5万元/家; - 省级专精特新:3万元/家; - 新经济示范企业:5万元/家; - 新经济“双百企业”:3万元/家; - 主板/科创板上市企业:20万元/家。 同一载体每年累计奖励不超过50万元。
补贴要点
2万至20万元/家不等,年度累计最高50万元
申请条件
载体为市级及以上认定的创新创业载体 新培育企业首次获得相应资质或实现上市(不含复审)
办理流程
载体提交被培育企业资质认定文件或上市证明,按标准申报奖励。
概念验证中心与中试平台建设及运营补助
政策解读
经省市认定备案的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 按省市实际到位资金的30%给予建设主体最高900万元补助; 自备案次年起连续2年,按年度服务性收入的3%给予运营奖励: - 概念验证中心每年最高10万元; - 中试平台每年最高30万元。 验证项目在双流落地的,优先获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支持。
补贴要点
建设补助最高900万元;运营奖励每年最高10万(验证中心)或30万(中试平台)
申请条件
平台经省市认定备案 建设补助需有省市资金实际到位 运营奖励需有服务性收入
办理流程
提交省市备案文件、资金到账凭证及服务收入证明,分阶段申请建设补助和运营奖励。
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交易补助
政策解读
获省级及以上科技奖或创新创业赛事奖项的项目在双流新设公司产业化的, 按固定资产投资的10%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 企业购买高校院所科技成果,按技术合同实际到账额的4%补助, 单合同最高50万元,同一企业每年最高200万元; 首次获批国家级、省级、市级技术转移机构,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10万元; 获上级绩效奖励的,再按国家级30%、省级20%、市级10%追加奖励, 分别最高20万元、15万元、10万元。
补贴要点
产业化项目最高300万元;技术吸纳补助单合同最高50万元,年度200万元;技术转移机构奖励10万至50万元
申请条件
获奖项目在双流新注册公司并实施产业化 技术合同为与非关联单位签订且实际到账 技术转移机构为首次获批相应级别资质
办理流程
项目公司提交固定资产投资凭证;技术吸纳方提交技术合同登记及付款证明;机构提交资质认定文件,分别申报对应补助。
科技金融投资与贷款补助
政策解读
创投机构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硬科技企业或支持成果产业化,且投资期超1年, 按实际到账投资额的1%给予奖励,单笔最高50万元,单机构每年最高200万元; 企业获“科创贷”贷款的,按市级奖补资金的20%给予最高20万元补助。
补贴要点
创投机构投资奖励最高50万元/笔,年度200万元;科创贷补助最高20万元
申请条件
投资对象为种子期、初创期科技企业或产业化项目 投资期限超过1年 企业获得市级“科创贷”政策支持
办理流程
创投机构提供投资协议、打款凭证及持股证明;企业提交市级科创贷奖补到账证明,分别申请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