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牛区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

成都市的企业可申报本政策,补贴口径:最高千万激励;由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2025-11-28)。

发文机构: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区:成都市|补贴:最高1000万|发布:2025-11-28

文件依据:金牛府办规〔2025〕17号|政府官网原文

有效期:2025-12-28 至 2027-12-28(截至 2026-09-24 在有效期内)。

中试研发平台建设支持

政策解读

对建设或联合建设中试研发平台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按科研仪器设备(单台/套10万元以上)总投入的20%给予激励 单个项目最高补贴200万元

补贴要点

按设备投入20%补贴,最高200万元

申请条件

围绕现代产业体系建设需求建设中试平台 科研仪器设备单台(套)投入10万元以上

办理流程

建设中试平台并完成设备投入后,按实施细则申报补贴

创新平台开放共享激励

政策解读

对国家、省、市绩效评估结果为“优秀”的科技创新平台,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激励 需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

补贴要点

国家级最高100万元,省级50万元,市级30万元

申请条件

平台已通过国家/省/市绩效评估且结果为“优秀” 实际为中小企业提供科技服务

办理流程

获得上级绩效评估“优秀”结果后,按区级实施细则申请对应档次激励

科技服务业企业规模增长激励

政策解读

对年度经营规模同比正增长的科技服务业企业,按增长幅度分档给予激励 最高可获1000万元奖励

补贴要点

分梯度最高1000万元

申请条件

属于科技服务业企业 年度经营规模较上年同比正增长

办理流程

年度结束后提交经营数据证明,按梯度标准申报

企业研发费用增长激励

政策解读

对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研发费用5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长的企业,按总量、增量、增速分梯度奖励 最高补贴200万元

补贴要点

最高200万元

申请条件

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年度研发费用≥500万元 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比正增长

办理流程

完成税务加计扣除备案并提交研发费用审计报告后申报

瞪羚企业认定奖励

政策解读

首次获评省级瞪羚企业奖励50万元 再次备案认定奖励30万元

补贴要点

首次50万元,再次认定30万元

申请条件

首次或再次获得省级瞪羚企业认定

办理流程

获得省级认定文件后,向区科技局提交奖励申请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

政策解读

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10万元 重新认定通过奖励5万元

补贴要点

首次认定10万元,重新认定5万元

申请条件

首次或重新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办理流程

取得高企证书后按程序申报区级奖励

科技保险购买补贴

政策解读

对企业购买科技保险的,按市级奖补金额的50%给予配套 每年最高补贴10万元

补贴要点

按市级奖补50%配套,每年最高10万元

申请条件

购买市级认可的科技险种 已获得市级奖补

办理流程

先申请市级补贴,再凭市级拨款凭证申请区级配套

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激励

政策解读

当年纳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一次性奖励1000元 同时鼓励申报科技项目

补贴要点

1000元入库奖励

申请条件

当年成功入库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

办理流程

入库后自动或主动申报领取奖励

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激励

政策解读

承担国家/省级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或“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并在本地转化的,按实际到账资金及奖项层级给予激励 最高可达500万元

补贴要点

最高500万元

申请条件

承担国家或省级重大科技项目或获科技奖项 成果在金牛区实现本地转化应用

办理流程

项目结题并完成本地转化后,提交专项资金到账证明及转化材料申报

技术转移机构资质与绩效奖励

政策解读

首次获国家技术转移机构资格奖励25万元,省级奖励15万元 获资格后年度评估首次“优秀”,按市级奖补50%配套,最高100万元 单一年度就高不重复享受

补贴要点

国家级资质25万元,省级15万元;绩效优秀最高100万元

申请条件

首次获得国家或四川省技术转移机构资格 或首次在年度评估中获评“优秀”

办理流程

取得资质或评估结果后,按对应条款申报一次性或年度奖励

技术合同输出方交易激励

政策解读

一个统计年度技术合同成交额≥5000万元且增幅≥10%的技术输出方,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 鼓励将奖励分配给项目团队

补贴要点

单年最高20万元

申请条件

围绕重点产业链开展技术输出 年度登记技术合同成交额≥5000万元 成交额较上年增幅≥10%

办理流程

完成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后,提交年度交易数据申报

技术交易登记机构激励

政策解读

年度登记技术交易额达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含)以上,且同比增长≥5%的登记机构,分别奖励5万元10万元15万元

补贴要点

交易额30亿/50亿/100亿以上分别奖5万/10万/15万元

申请条件

为官方认可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 年度登记交易额达指定门槛(30亿/50亿/100亿) 交易额较上年增长≥5%

办理流程

提交年度登记数据及增长证明材料申报对应档次奖励

技术经理人职称补助

政策解读

聘用单位每新增一名首次取得技术经纪职称的技术经理人,按职称等级补助:高级8000元、中级3000元、初级1000元 单个单位年度补助总额不超过10万元 鼓励将不低于50%补助用于奖励个人

补贴要点

高级8000元/人,中级3000元/人,初级1000元/人,单位年度上限10万元

申请条件

聘用技术经理人并首次取得技术经纪专业职称 单位为高校院所或技术转移机构等

办理流程

技术经理人取得职称后,聘用单位汇总申报补助

校地合作科技产业园建设激励

政策解读

高校院所建设科技产业园、大学科技园(分园)或成果转化中心,获国家或省(部)级批准的,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激励

补贴要点

最高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申请条件

项目获国家或省(部)级批准建设 以成果转化为导向

办理流程

取得上级批准文件后申请一次性奖励

校地合作载体运营激励

政策解读

对已建成的校地合作科技产业园或科创载体,按入驻企业数、成果转化质效、企业规模等指标认定,每年最高奖励200万元 单个载体就高不重复享受

补贴要点

每年最高200万元

申请条件

为已建成的校地合作科技产业园或科创载体 运营成效经综合认定达标

办理流程

每年提交运营绩效材料参与认定,按结果获得年度激励

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激励

政策解读

高校院所将成果许可给中小微企业“先使用后付费”,按作价或实付金额的10%给予激励 单个项目最高10万元,单个高校院所每年累计不超过200万元

补贴要点

单项目最高10万元,高校院所年度上限200万元

申请条件

许可对象为中小微企业 完成“先使用后付费”协议登记备案

办理流程

完成许可协议备案后,按实际金额申报激励

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激励

政策解读

科研人才(团队)通过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创办科技企业,连续三年每年给予10万元激励

补贴要点

连续三年每年10万元

申请条件

通过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新创办科技企业 创办主体为高校院所或科研事业单位人员(团队)

办理流程

企业注册后每年提交持续运营证明,申领年度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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